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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剧情上演中国式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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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1-12 16: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北京时间2001年11月10日晚23:38分,卡塔尔首都多哈的喜来登酒店。当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主席、卡塔尔财政经济贸易大臣约瑟夫·侯赛因·卡迈尔一锤定音,宣布通过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决定时,这位一袭白衣的阿拉伯人被永久性定格在中国人的记忆中。

  5年来,中国经济进一步融入世界。在与国际经济规则的接轨碰撞中,一贯以“一人成龙,三人成虫”著名的中国人,也开始习惯于联合、协作。中国民间力量越来越多地开始以 组织化的形式,更为密切地融入经济生活中。

  这种由下而上自发形成的社会良性合作精神,将是加入世贸组织带给中国的另一笔巨大精神财富。加入世贸组织正在倒逼中国民间力量的兴起,马铃薯保卫战便是例证。从这个意义上讲,WTO真正的大戏刚刚开演。

  一线调查

  “马铃薯保卫战”:被逼出来的胜利

  “WTO?没听说过!”

  “反倾销?不知道!”

  冷飕飕的寒风卷起地上的积雪劈头盖脸地扑来,赵爱生一边回答记者的提问,一边蜷紧了拢在袖子里的双手,顶着风向屋后山坡上的地窖走去。11月初突如其来的一场降雪让他有些担心,地窖里的马铃薯是否会遭到冻害。

  这位40多岁的农民许多年来一直忙着同样的事情——种植马铃薯。在赵所在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武川县可镇三圣太村,以及周边的十多个自然村,家家户户都靠种植马铃薯为生。但即便身为村主任,赵爱生也并不知道,他和村民们已经成为国内首例涉农产品反倾销案的直接受益者。

  两个多月前,国内17家马铃薯淀粉企业发起的对欧盟进口马铃薯淀粉的反倾销调查获得初裁胜利。这是中国在2006年发起的第一例反倾销调查案,也是中国对欧盟涉农产品反倾销第一案。

  “以前都是欧盟反倾销我们,这次我们终于反倾销了欧盟。”这场“马铃薯保卫战”的发起人、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周庆峰告诉记者,这是一个被逼出来的胜利。

  “小土豆”引发中欧贸易纠纷

  “最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11月5日,内蒙古科鑫源食品集团公司总经理石有对本报记者说,“马铃薯淀粉已经回升到2004年的价格水平,4500元~4600元/吨。而去年进口的马铃薯淀粉最低价只有2800元/吨。”

  2005年6月,欧盟进口的马铃薯淀粉开始降价,石有说,当时他们注意到了这一情况,但由于降价幅度不大,大家都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加上马上就要进入马铃薯淀粉生产季节(8月底~10月底),各生产企业都在忙着组织原材料准备生产。但是,国内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刚刚开工,欧盟进口的马铃薯淀粉到港价突然从550美元/吨猛降到了360美元/吨,最低时一吨折合人民币仅2800元。

  国内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很快发现,进口马铃薯淀粉的低价倾销已使他们陷入两难境地——如果打价格战,每吨要亏损1000多元,硬挺着不卖则产品大量积压,客户流失。石有说,他一直为康师傅集团供货,但2005年他们基本没有达成什么交易,去年康师傅集团80%的马铃薯淀粉采购的是低价进口产品。

  “国内企业不可能每吨卖2800元,这连买马铃薯的成本都收不回来。”石有说,去年他们公司仅生产了1000吨马铃薯淀粉,因为生产越多亏损越大。而这并非个案。云南昭阳威力淀粉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杨先生说,去年他们只利用了30%的产能。

  石有回忆说,到2005年10月,形势越来越严峻,国内主要的生产企业一起开会商议对策,最终决定对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发起反倾销调查。

  2005年12月29日,17家国内马铃薯淀粉加工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起来,向商务部正式提交了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请书。39天后,商务部发布了立案公告。在规定时间内,三家欧盟马铃薯淀粉企业应诉。

  代理此案的北京博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东平表示,申请企业向调查机关提交了大量的证据,调查机关进行了实地核查,其中包括17家申请企业的财务账、库存、产销数据、海关的统计数据等,以证明欧盟进口的马铃薯淀粉以低于成本价销售。

  8月18日,商务部发布了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的初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行为,并且由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造成了损害,根据各企业的倾销幅度征收35%~57.1%的保证金。

  “这时候公布初裁结果对国内马铃薯淀粉企业至关重要,因为两天后2006年马铃薯淀粉加工周期就要开始了。”周庆峰认为,国内企业已经苦苦支撑了一年,如果欧盟的生产企业在国内企业开工期间继续低价倾销,再打压一年的话,整个马铃薯淀粉加工行业将会崩溃。

  郭东平认为,国内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比较分散,很多企业处在欠发达地区,根本不了解什么是倾销与反倾销,但国外强大竞争对手的压力迫使他们开始自发组织起来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为国内企业在WTO规则框架内合理利用贸易救济手段自我保护开了个好头。

  逼出来的协会

  “初裁后,欧盟进口的马铃薯淀粉到港价马上回升到了600美元/吨。”周庆峰说,初裁结果公布前的头8个月,突击进口的低价马铃薯淀粉已经超过7万吨,接近2005年全年的进口量。

  由于此前并没有成熟的行业组织作为依托,中国这些企业这次被欧洲竞争对手打了个措手不及。周庆峰认为,这次涉险胜利,使他更深切地感受到了“组织的力量”。自此,周庆峰的名片上还有另一个醒目的头衔——“中国淀粉工业协会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这个协会是反倾销调查前一个多月成立的,周特别向记者提及,协会是他们胜诉的关键。

  周庆峰的公司是国内最大的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去年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很大的冲击。“去年8月份开工后,公司产品压到今年一二月份才低价出售。”周庆峰说,马铃薯淀粉的生产季节性太强,明知亏损也要卖。周认为,欧盟各国政府对马铃薯淀粉产业在种植、原料收购、加工和出口等各个环节都进行补贴,因此欧盟的企业才敢低于成本价打压国内的企业。国内的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非常分散,不抱成团根本没有财力物力与欧盟的大公司抗衡。

  2005年10月,周庆峰牵头召集国内主要的马铃薯淀粉企业商议对策,大家才决定成立行业协会合力发起反倾销调查。周说,建立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的提议说了好几年,不少企业积极性不高而一直没能组建起来,“要不是这次反倾销所迫,也不会有这么多企业响应”。

  “当时大家都不太明白反倾销是怎么回事,我们在北京聘请了反倾销方面的专业律师,” 周庆峰说,参与的企业很多,考虑到调查机关要实地核查企业的经营情况,申请的企业太多会拉长调查的时间。协会最后确定了20家企业作为代表向商务部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后来有3家企业不愿支付聘请律师的费用而选择了退出。

  此次协会在统一指挥、内部协调方面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大多官方或半官方性质的行业协会不同的是,马铃薯淀粉专业委员会的负责人是企业经营者,运作费用由成员企业分摊,是一个自发成立、自我维权的民间组织。

  缺失的后盾

  周庆峰告诉记者,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他有时多少会有一种孤立无援的感觉,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利益相关者都积极参与了这场“战斗”。

  据了解,中国是世界第一大马铃薯种植国,马铃薯种植区大多属于“老少边穷”的山区,马铃薯种植、加工是当地的支柱产业,种植马铃薯是当地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

  赵爱生今年种了40多亩马铃薯。他告诉记者,今年淀粉厂收购马铃薯的价格每公斤0.4元,每公斤只比去年涨了4分钱。他抱怨说,这两年化肥价格涨得飞快,马铃薯的价格却涨得太慢。

  “别看每公斤只涨了几分钱,意义可不一般。今年加工企业反倾销初裁获胜利,产品价格回升,马铃薯的收购价格才会跟着上涨。”周庆峰认为要不是反倾销成功,生产厂家只能大规模限产,别说涨价,就是降价也没人来收这些马铃薯。

  周庆峰介绍说,他的工厂总共有8条生产线,每一条生产线可以带动4万~5万个农户,也就是说有将近40万农户是靠给周的工厂种植马铃薯为生的。据保守估算,国内40多家主要马铃薯淀粉生产企业直接带动的马铃薯种植户有300万~400万之多。

  不过,并没有一个民间中介组织能使这个庞大的群体团结起来,维护他们共同的利益。作为产业链上的一分子,身为三圣太村村委会主任的赵爱生并不知道马铃薯的价格波动与反倾销有什么联系,在记者予以了解释后,他还是直觉地认为“反倾销是国家的事情”。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夏英博士认为,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业遇到的来自国外强势农业体系竞争的挑战,尽管表面反映在农产品市场开放、进口量增长等方面,但本质上是对我国农业组织与制度的一次强大冲击。非政府组织在产业发展能否起到应有作用,将成为我国农业能否顺利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冲击的一个关键。

  然而,这个中国数量最庞大的群体由于缺乏能真正代表其利益的组织的引导,无法像国外的农民团体那样成为国际贸易谈判中的重要民间力量。

  透视

  WTO催生中国民间力量“组织化”

  有一个经典的民谣形容行业协会在诞生时就带着浓重的行政“胎记”:“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坐行业的轿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兼职的位子。”

  林啸 本报记者 赵刚综合报道 “如果没有一个反倾销的剑悬在我们企业的头上,那我们的中国企业会更坏。” 11月7日,在一个纪念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五周年的论坛上,龙永图再出惊人之语。

  作为当年中国加入WTO的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企业带来了强大的外部压力。而中国企业频繁遭到反倾销,多是因为自己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则——做假账,廉价竞争,杀价竞争,恶性竞争造成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被反倾销是一种好事情,它逼着我们走市场经济的道路。”

  行业协会走上前台

  “据统计,我国已经连续11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最多的国家。”不久前,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局长王受文在介绍当前我国面临的贸易摩擦形势时称,目前贸易摩擦数量增长较快,以反倾销为例,上世纪70年代我国共遭遇反倾销调查2起,80年代年均6起,90年代达到年均31起,本世纪前6年年均48起。

  8月14日,商务部发布的《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正式实施。据了解,该规定正式确立了商务部、中介组织、企业及地方政府“四体联动”的反倾销应对模式,重点强调了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应诉中发挥的作用。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认为,世界贸易组织(WTO)是根据政府间协议成立的,它督促成员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符合WTO原则规范,处理和协调由于成员方政府行为或对企业管理不当而造成的贸易纠纷。WTO对各方非政府组织的行为并没有直接的约束力。这就为行业协会提供了较为广阔的活动空间。换言之,行业协会作为非政府组织有可能起到政府所起不到的作用,可以通过灵活运用WTO规则中的一些条款对本国企业进行公开保护。国际经验也一再表明,在经济贸易领域里发生的各种纠纷,最适宜的协调机制往往不是政府而是行业协会。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杨岳副局长在一次学术会议上透露,目前我国社会逐渐由单一的政府全能型向多元社会型转变。同时,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民间组织的数量也明显增多。2001年底,我国经登记注册的各种行业协会近15万个。而截至2005年底,经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共有31.5万个,其中社会团体16.8万家,基金会99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6万家。民间组织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力量。

  中国民间组织前景

  王名认为,从数量上看,中国的非政府中介组织确实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是,我国的行业协会、商会的社会形象一直不佳:政府对它们是“恨铁不成钢”,不能像日本、美国的行业协会那样协助政府整顿市场、参与产业规划、增强整个产业的竞争力。企业则认为它们是“二政府”,可有可无,甚至认为行业协会不但无助于自己的企业利益,反而徒然增加自己的交易成本。消费者指责它们组织共谋,企图垄断市场。而有些行业协会自身也信心不足,工作人员人心浮动。

  杨岳认为,目前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其他国家相比,数量偏少、质量较低、作用有限。据了解,世界多数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普遍存在一个庞大的非营利部门(NPO),平均规模大约是:总支出占各国GDP的4.5%,吸纳就业人数占服务业就业人口的10%左右。每万人拥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数量:法国拥有110个,日本拥有97个,美国拥有52个,阿根廷拥有25个,新加坡拥有14.5个,巴西拥有13个,而我国只有2.1个。

  广东省民政厅曾对省内799家省级行业协会进行过调查,结果发现,发挥作用好的、一般的、较差的各占1/3左右。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公共管理研究中心沈荣华主任认为,政府职能的边界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空间存在着一定的互为消长关系。在社会经济事务的管理上,政府的职能边界越广,对社会经济生活的直接干预越多,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空间就越小,作用也越有限。而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又为政府将不该管的事转交给社会提供了承接载体。所以,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最终要有政府职能转变来配合。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转变,民间组织的发展空间将会越来越大。

  背景

  中国工业行业协会现状不容乐观

  有关部门通过调查后认为,工业行业协会工作开展的如何与三种情况有关:第一是政府对各行业放开程度不同,行业协会能起到的作用也不同。比如像机械、化工、石油这样的国家基础工业的行业协会,大都是由本行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组成的,抓大放小,政府对这类企业放得比较慢,大企业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找政府帮助,所以企业目前对行业协会的需求较少。这样的协会,开展工作缺少手段,成效不大。

  而政府放开较早、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比如像糖业、皮革、电子音响等协会,都是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组成,又是多种所有制成分,企业在行业信息、市场开发和国际交往等方面对行业协会需求比较多,也支持协会的工作,因此这类协会在开拓市场、协调价格、打假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为企业服务成效明显,在会员企业中具有一定威望。

  第二是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的不同组成使协会处于不同的工作状态。现有的工业行业协会领导机构的组成大致分为三种情况:一种是由政府工作人员或离退休人员组成,一种是由企业家组成,再一种是由政府人员、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共同组成。协会工作班子的人员,大体上也是三种情况:一种是政府机构改革分流的人员,一种是本行业的大企业借调人员,再一种是由政府、企业、科研院所人员和社会招聘人员综合组成。前两种情况各有利弊,政府人员熟悉行业全局情况,但受长期计划经济观念影响,行政色彩较重;企业借调人员,为企业服务观念较强,但缺乏为全行业服务的宏观意识,对涉及本行业利益的事,难以形成合力;第三种情况,即由企业家牵头办会,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实行综合配备的,效果较好。

  第三是转变思想观念、开拓创新的状态不同。总的来看,办得较好的协会,都有一个开拓创新的领导班子,一个团结协作的工作班子,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较为合理。但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协会处于等、靠、要状态,即等政府支持,靠给职能、给任务,要政府解决人财物,领导成员、工作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思想观念陈旧,行政化倾向较重,协会功能不到位,工作不规范,经费不落实。中国工业报

  访谈

  我不担心中国民族保护主义的兴起

  访WTO前副总干事安德鲁·斯托勒

  《中国经营报》:五年过渡期行将结束,你怎样评价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履行情况以及中国发生的变化?

  安德鲁·斯托勒:迄今为止,WTO其他成员方普遍认为中国在执行其对WTO的承诺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中国在WTO承诺方面取得的成果,可以在专家评议和贸易政策评议机制两方面得到印证。在2006年初,中国通过了贸易政策评议机制的第一次检验。截至目前,中国大体上实现了其对WTO的承诺。

  在中国加入WTO之后的5年内,中国经历的最大变化是在那些与经济自由化相联系的方面,以及贸易自由等新规则的引进。5年前,外国或中国的个人、私有企业都不能直接参与进出口业务。而现在,进出口业务对所有人开放。

  《中国经营报》:最近,几起外资并购中国龙头产业事件引起了一些争议,一些外资企业担心中国的民族保护主义兴起,对他们的担心你怎么看?

  安德鲁·斯托勒:我并不担心中国民族保护主义的兴起。目前,中国需要对其他国家出口产品并依赖其他国家市场。这意味着世界需要中国的同时,中国更加需要世界。中国的民族保护主义有可能导致其他国家市场出于报复的原因而对中国关闭,这带来的威胁足以说服中国政府官员不会把国家政策向贸易保护主义方向转移。另外,中国也正在加入许多自由贸易协定。这些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则和WTO规则混合在一起,将使得中国更难背离自由贸易系统的原则。

  我对中国经济改革步伐保持乐观态度。尤为重要的是,中国的政策制定者们很清楚地认识到,在过去5年内,经济改革已经使中国获益匪浅。

  《中国经营报》:加入WTO前,人们普遍担心一些产业会受到严重冲击,但现在看来令人担心的状况并未出现,为什么?

  安德鲁·斯托勒:在任何一个国家,人们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去理解贸易自由化给他们带来的影响。中国民族产业能够在这场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幸存下来并不令人惊讶:首先,在中国成为WTO成员之后,许多中国企业已经具备能够自行扩张和多样化经营的能力;其次,部分中国本土企业已经与外资战略投资者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并从中获益;第三,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某些劳动密集型产业领域内工人的薪水依然很低,外国企业很难在此方面与中国企业抗衡。

  《中国经营报》:过渡期后,加入世贸组织的“负面影响”将会表现在什么方面?中国应当如何面对?

  安德鲁·斯托勒:我所理解的“负面影响”指的是由于外国企业的竞争而导致的中国经济有可能出现混乱或者中国本土企业在商业上失利。大部分发达国家试图通过采用“调节性援助”计划来应对这个问题。在这个计划中,政府可以采用多种措施来帮助由于进口竞争而受到负面影响的企业、团体和工人。如果中国采用“调节性援助”计划并结合本国特点设立相应的项目来援助中国的企业和工人,就可以在他们受到负面影响时更好的帮助他们。

  关键是中国要适应通过WTO谈判通道解除贸易障碍。现在,中国在国外的贸易环境比5年前加入WTO时好很多。如果美国和欧盟国家故意制造与中国的贸易摩擦,这将是WTO规则所不允许的。中国可以通过WTO争端处理系统来采取行动——质疑或反对这些贸易壁垒。目前,中国已经是很擅长于使用反倾销制裁手段。

  在WTO规则内,一个国家使用反倾销裁决手段,并达到多方满意、无争执的状态,这是一个很普遍和正常的现象。中国正在向其他WTO成员积极学习,例如,国外的农民团体经常会通过集体协会组织来提升他们在国会的游说力量,并以此来影响政府决策。中国政府目前也在鼓励各种民间中介组织的发展。

  现在,中国越来越适应国际贸易体系和相关的规则。同时中国在适应规则的过程中,也在积极谋求修订和制定新的规则。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给世界带来了有益的变化。林啸 石贝贝

  链接

  活跃的欧洲国家民间中介组织

  1.这些国家社团组织的成立、章程和正常的业务活动都受宪法的保护,同时又监督其有无违法行为。企业基本法又规定,所有的企业必须参加一个本行业的社团组织,多参加不限,这样就树立了工业行业组织的权威性。

  2.社团的组建都是根据市场的需求和企业的要求自发组织的,但要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社团每年的活动完全由自己决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政府不干预社团的工作,协会保护会员,会员依靠协会,体现了行业的自律性管理。

  3.西欧国家的工业行业协会注重工业行业的平衡发展,围绕企业、市场的需求灵活地决定自己每年的主要工作:如研究有关工业行业的经济政策和结构调整政策;进行市场的分析和预测,制订商业竞争规定;以及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开拓,帮助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咨询、展览会、交流会和研讨会。

  4.组织健全,结构合理。西欧国家的这些工业组织都是全国工业界最高的社团组织,与欧共体、欧盟、各种国际经贸组织、外国政府和行业组织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以了解国际的政治经济动态、商贸信息和可以合作的各种项目。在国内各工业行业组织之间又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网络体系。如德国工业联合会下面有35个全国性的成员协会,其下有153个州代表处,再其下有344个专业协会,联系着8万多个企业。互相协作,工作效率很高。

  5.高素质的人才和雄厚的经济实力。这些国家社团组织的领导和工作人员,都是本行业有知识、懂行业的专家和专门人才。这些行业组织频繁地与国际经贸组织和政府打交道,争取加入国际上的各种经贸组织,实行自由贸易,为企业寻找新的发展空间,如德国汽车协会(ADAC)就与我国有合作关系,帮助企业发展扩大在中国的市场;法国机械制造商协会定期与政府的工业部长、商业部长交换信息、研究工作。所以会员企业都很支持协会的工作,政府部门在很多方面也依靠协会做工作,希望通过协会得到企业的支持。社团的经费主要来自会员企业的会费,也有社会赞助和一部分政府的补助。国家为其定位为非营利性组织,免收所得税。

  据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行业协会考察团报告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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