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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阳光操作托起救灾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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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7 23: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如过去的每一次重大自然灾害一样,“5·12”大地震也激起全国同胞乃至国际友人内心善良的火花,人性中美好的一面的力量也给我们增添了面对灾难场面的勇气。社会各界纷纷捐款捐物献血,这就是这些爱心的真实体现!

  随着救灾工作的开展,这份“众志成城”还会继续,还会发扬。不过,在为这份爱心骄傲、感动并参与其中的同时,不少人已经开始发出呼吁:希望这些爱心能够尽快直接送到灾民的手里,希望体现爱心的每一份善款都能得到呵护,发挥它们应该发挥的作用。

  毫无疑问,面对这次灾难,中国政府的反应非常迅速,态度非常开放坦诚。舆论发出这样的提醒,说明人们在充满热情地投入救灾奉献爱心的同时,也更加冷静地看待可能出现的问题,对救灾的效率和效果、捐款使用的透明提出更高的要求。显然,这是一种社会成熟和进步的现象。

  如何让十万火急的救灾显得更加有效率,如何使人们的爱心真正温暖到那些面对冰冷现实的灾民?相信政府各部门、各救援组织和各慈善团体都有自己的计划。在这里,作为普通的市民,作为心系灾区同胞的公民,我们也想说说自己的看法。

  要达到有效救灾的目的,最重要的当然是要充分公开信息、全力协调救灾力量。当前的局面下,各路充满热情的救援队伍、来自各地的救灾物资纷纷抵达灾区,难免会引起一些混乱,(笔者曾赴印尼参与报道2004年底东南亚海啸灾后报道,对联合国、国际红十字会和各国政府在当时救灾过程中,由于信息不畅和条件恶劣而无法有效协调彼此行动的场面,仍有较深印象)在这样的情况下,信息透明、彼此沟通协调、科学救灾,少说空话少做秀,就显得非常重要。相信专家在这方面已经有很多建议。

  至于如何使爱心得到呵护、真正惠及灾民,用好每一分善款,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认为起码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在政府自身监督之外,可以更多地发挥有公信力的民间组织的力量,去实行和监督物资发放,物资发放不仅到当地干部这一层,而且要到灾民本人这一层。诚如全国人大代表叶青所言,政府应该给民间慈善机构更大的制度环境,使民间机构在灾难来临时发挥更大的作用。(《检察日报》 2008年3月5日)

  二是为了防止截留售卖救灾物资,在未来的每一个救灾集中点,公布、张贴民政部和地方民政部门的监督电话,并配以电话录音设备。要知道,灾民是最好的监督者之一,但最基层的农村却往往不知道哪里可以举报。

  三是要给一些空间给新闻媒体,进行最大限度的报道和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功能。

  当然,我们希望在这次灾难面前,在人们可贵的爱心面前,不再有那些贪污挪用等人性的黑暗一面出现。但是,以往的经验让我们相信,在这样的大规模大范围的救灾面前,政府充分发挥人民的力量,充分公开信息,实行“阳光救灾”,是全国人民的爱心不被玷污的最大保障,救灾才会达到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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