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新规”6月1日起施行 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进入跃升期
近日,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将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七章五十一条,明确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政府部门职责、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要求等内容。“此次《办法》的出台,是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体现,随着政府支持力度的加大和法治保障的增强,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进入了跃升期。”市残联组织联络处(维权处)副处长王海东说。
限时减免残疾人停车费用
记者注意到,针对肢体残疾人诉求较为强烈的“免费停车”问题,《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限时减免停车费用,具体办法由市交通部门会同市公安、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残疾人联合会另行制定。《办法》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停车费用给予减免优惠。
盲人携带导盲犬出行也是社会热议的话题之一,对此,《办法》明确,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应当为携带辅助犬的残疾人提供便利,残疾人携带辅助犬出行,应当随身携带相关证件,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
解决残疾人“数字鸿沟”问题
随着智能设备的普及,与老年人一样,残疾人群体也不同程度面临着“数字鸿沟”的难题。王海东介绍说,此次《办法》对政务服务、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医疗卫生、教育教学、公共交通、应急避难等领域的无障碍服务提出明确要求,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办理相关事务和融入社会生活。
以公共服务为例,《办法》要求,金融、邮政、通信、公用事业等公共服务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手写板等辅助设备,为有需求的听力、言语障碍者提供文字信息服务,为视力障碍者提供语音信息服务,方便其办理业务。
在信息传播与交流方面,《办法》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公共信息时,应当提供语音播报、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在110接处警、119火警、120医疗急救等紧急呼叫系统中,应当具备文字信息报警、呼叫功能,保障听力、言语障碍者报警和急救需要。
未来,市残联还将加大残疾人智能应用方面的培训力度,同时倡导政府各部门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平台、政务网站、公共服务网站及其移动终端App的无障碍改造。
组建督导志愿服务总队
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市政建设、公共交通、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诸多领域,需要建立综合协调议事机制,并明确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市残联表示,下一步,将建议市政府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部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并积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规划,完善细化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体系,以通用设计和全人群受益为目标,有计划地实现上海城市整体空间环境的无障碍。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上海代表团首次以代表团名义提出关于加快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议案。市残联将在市人大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立法研究,推动政府规章尽快上升为人大条例,进一步推动社会各界参与到无障碍环境建设中来。
在监督管理方面,市残联表示,将采取志愿服务模式,组建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志愿服务总队,同时推动建立市、区、街镇三级督导工作网络,2021年将重点做好盲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专项督导,并持续开展公共场所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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