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ujp Publish time 2021-4-28 22:47:35

关税聚焦|跨境电商税收新政

关税聚焦|跨境电商税收新政

跨境电商税收新政听说了吗?随着电商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海关总署194号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也正式施行。新政的到来,给电商企业及消费者带来哪些影响,会打破哪些我们习以为常的“惯例”呢?现在由小编带你来了解一下电商新政的一些新看点。公告原文戳这里→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丨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新政对跨境电商进口限值限额放宽要求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年度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2.6万元。消费者单次购买商品的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限值、年度累计购买额(含本次交易)在2.6万元以内,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进口,但要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新政单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后,减少的税款计算明细如下(以完税价格5000元的手提包为例):注:为便于纳税义务人计算税款,可参考《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2019》中附表7:计税常数表。新政实施后,单次交易仅一件商品时,如商品单价超过5000元,且年度累计购买额(含本次交易)在2.6万元以内的,按一般贸易税率征税。以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口的完税价格4800元和5200元的手表为例,税款分别计算如下:注:为便于纳税义务人计算税款,可参考《中国海关报关实用手册2019》中附表7:计税常数表。★☆★☆正面清单商品种类增加★新增了63个税目商品新增商品包括麦芽啤酒、蒸汽眼罩、电子游戏机、剃须刀刀头等国内有强劲需求的国外商品。★部分税号仅限网购保税进口也有不少产品要同时符合其他监管要求。例如水果类仅限网购保税进口,旧机电禁止进口等。★部分商品有数量额度限制例如大米(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公斤)、砂糖(每人每年不超过2公斤)等。★☆★☆明确个人责任,不得再次销售消费者(订购人)对于已购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不得再次销售。★☆★☆明确对盗用额度、二次销售、虚假交易进行处罚海关对参与制造或传输虚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单”信息、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未尽责审核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进行二次销售及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走私或违规的,由海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方便大家了解自己跨境电商进口个人额度的使用情况,目前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查询本年度的使用额度和使用明细:1.中国电子口岸推出了网上查询功能大家可以在搜索引擎中查询“跨境电子商务年度个人额度查询”,可以查到自己的本年已用金额、本年可用金额以及每一笔跨境电商交易的情况。(注:查询明细需注册登录)【跨境电商个人额度查询网】http://ceb2pub.chinaport.gov.cn2.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消费明细个人用户可通过单一窗口主页-标准版应用-跨境电商-公共服务进行查询。(需按步骤进行注册后查询)【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官网】https://www.singlewindow.cn/★☆★☆明确了退货要求零售进口退回的商品应当符合二次销售要求并在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原状运抵原监管作业场所,相应税款不予征收,并调整个人年度交易累计金额。





Pages: [1]
View full version: 关税聚焦|跨境电商税收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