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知识产权成果转化 提升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
2008年是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年。中国企业如何在知识产权保护的主旋律中,突破国际企业的知识产权包围,首要的任务应该是加快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只有放眼世界、顺应国际法治潮流、努力缔造自主知识产权,中国经济才能突破向科技密集型产业结构过渡的瓶颈。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是国家对企业特别是高科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要求。这是为了响应“十一五”规划关于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本国策,把自主创新的基本战略落到实处,落到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日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版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这份旨在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发展、构建多层次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的文件,再次将人们的视线聚焦到知识产权保护的话题上。
但在现实中,不少企业的知识产权和专利成果并没有发挥出其商业战略“杀手锏”的作用,而是被企业封存在荣誉室里,成为对外宣传的噱头,没有将其转化为产能。究其原因,主要是一些企业的专利成果水平层次较低,不能应用于产业,使得我国的产业发展不得不依赖外商,严重阻滞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据有关方面透露,中国国内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只占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专利权。如表面上红火的彩电业,也因为占彩电价值70%以上的液晶和平板都依赖进口,缺乏自主战略知识产权,只能沦为劳动密集型的加工流水线。
而相反的是,国外高科技公司在开发出新技术、做出核心芯片后,选择在中国加工成整机再销往市场。这样就出现了不合理的知识产权应用问题:一个产品若拥有核心技术就能获得独占的利润,而整机加工制造所获得的增值非常少。没有利润,企业就没有动力进行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不合理的知识产权应用已经成为困扰我国整机产业发展的巨大障碍。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11月,在中国境内申请的发明专利中,专利申请地址来自日本的有204723条,美国为136875条,而地址为中国的发明专利仅有17466条。据权威部门估计,每年“中国制造”产品为专利支付的费用大约占出厂价的25%~30%。
由于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技术创新能力偏弱,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能力不强,这对我国企业扩大对外贸易极其不利。据有关部门统计,自加入WTO以来,我国企业遭遇较大的国际专利纠纷有20多起,诉讼索赔金额逾10亿多美元,汽车、电视、手机、MP3芯片、化工材料等行业纷纷遭遇国际专利纠纷。
随着各类产权市场、技术市场的发展,交易品种不断增加,交易额逐年上升,特别是知识产权交易量大幅增长,对推动各类资产流动,加快知识产权顺畅交易,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功能,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企业优化重组和经济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自主创新发展战略的提出,得到了企业界的广泛响应,但是如果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研发的技术不能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应用,就会使企业失去投入技术研发的热情和信心。
除了企业要加快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外,各级政府也应该进行相应的指导和扶持。现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六部门通过市场推动,正在下大力构建以重点区域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为主导,各类分支交易市场为基础,专业知识产权市场为补充,各类专业中介组织广泛参与,与国际惯例接轨,充满活力的多层次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可以相信,这对处于困境中的中国知识产权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我们要抓住时机,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把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成果转化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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