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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增设“居住权” ,购买二手房要多一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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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 11: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法典》增设“居住权” ,购买二手房要多一个心眼】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余钢接受长江日报-长江网记者采访时介绍,此次《民法典》在物权编中,大家比较关注的有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此次《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中这么规定的: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还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除此之外,在《民法典》物权编中还增加了“居住权”这一法条。余钢提醒新增“居住权”的用益物权,实际上是把居住权和所有权分开,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其自由处置受到限制,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障碍。甚至就算房屋完成了过户,因为所购买的房屋已经登记了居住权,买房也可能无法入住。而“居住权”的消灭,是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消失。《民法典》增设“居住权” ,购买二手房要多一个心眼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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