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8周年的历史时刻,您对自己和您所领导的中国驻WTO代表团在工作中比较满意的方面是什么?差距在哪里?
孙振宇:我国驻WTO代表团是由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农业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各相关部门抽调的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经验的干部组成。在过去的8年中,代表团的全体同志在国内各部门的指导与支持下,团结一致,刻苦钻研,认真学习与掌握世贸组织相关的规则条款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相关承诺,注意加强与WTO秘书处与其他主要WTO成员代表团的沟通,配合国内较好地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参与多哈回合谈判。经过过去8年的艰苦历程,在农业、工业品、服务、规则、贸易便利化等各个领域都奠定了一定基础。在整个谈判中,我们与巴西、印度、南非、阿根廷以及东盟、非洲集团、非加太集团(ACP)、最不发达国家(LDC)等发展中成员集团保持协调和团结,为推动谈判最终实现发展回合的目标、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做出了不懈努力。由于国际政治和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多哈回合谈判可能会延续到2010年底甚至更晚一些,但是由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与谈判能力的增强,谈判结果应该会总体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大方向并不会发生逆转。
二是做好中国加入WTO后的过渡性审议。为认真履行我国加入WTO承诺,国内各相关部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清理和修改法律法规,履行降低关税、开放服务贸易市场、保护知识产权等各项义务,对推动我国进一步改革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也对完成连续8年的过渡性审议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除涉及补贴的产业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个别案例仍有一些成员关注较多外,其他方面总体评价比较正面。
三是配合国内妥善处理各种贸易摩擦与争端解决。加入WTO以来,我们被诉8起争端,主动起诉6起争端,涉及贸易救济、出口限制、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商务部条法司、世贸司、公平贸易局及各有关司局与国内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有效发挥了我作为WTO成员的合法权利并维护了我在相关领域的利益。
四是加强了宏观经济调研与专题业务调研与信息报送工作。在这方面,WTO代表团的全体工作人员都付出了巨大努力并经受了锻炼。
当然与国家对我们的要求及与其他主要成员代表团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差距。作为WTO的一名新成员,我们对WTO及其前身关贸总协定的演变历史及各轮谈判不同时期关注的焦点及各方立场的掌握尚不够全面,对WTO各项条款的理解,尤其是结合争端解决案例分析、研究各项条款内涵的能力仍有待加强。我们在参与谈判以及日常工作中提出书面提案与修改相关草案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这与我们平时需要不断跟踪研究,不断提出新的想法与建议以及外文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都有直接关系。另一方面,我们还要进一步加强通过各种媒体、包括西方主流媒体介绍我国的国内实际情况,宣传我国的立场与主张。
记者:中国是全球第二大贸易国,又是发展中国家。很多WTO成员希望中国发挥领导作用,而中国希望享受特殊和差别待遇,如何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孙振宇:中国加入WTO以后,少数发达成员和个别西方媒体曾批评中国在WTO中没有发挥领导作用,尤其在多哈回合谈判中中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这些批评并没有完全反映实际情况。
中国在加入WTO之后的表现是得到绝大多数WTO成员肯定的,尤其在履行入世承诺和多哈回合谈判中的表现可圈可点。中国在多哈回合谈判中始终与其他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紧密团结,为争取实现多哈发展回合的目标而努力。中国在WTO农业谈判的发展中成员协调小组G20和G33中,与巴西、印度、印尼等成员一同发挥着重要的核心作用,为争取大幅度削减发达成员的农业补贴、大幅度削减发达成员的关税高峰以及捍卫发展中成员特殊与差别待遇的权利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为了推动多哈回合进程,2005年中,时任商务部长薄熙来同志在大连召集了WTO部分贸易部长会并为2005年底香港贸易部长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2008年7月,陈德铭部长出席了日内瓦的小型贸易部长会议。尽管经过长达10天持续谈判为结束多哈回合谈判的最后冲刺没有成功,但陈德铭在谈判中所表现出的坚定、自信,其既坚持原则又显示出建设性的灵活态度,得到了其他部长和多数国际媒体的赞赏。中国将在今后的谈判中继续与其他发展中成员一道,为多哈回合达成现实而平衡的结果做出贡献。
记者:老百姓都知道中国在WTO里的官司越打越多,他们都关心两个问题:一是WTO能否秉公办案,二是中国有没有人才和能力同一些老牌成员对簿公堂?
孙振宇:在过去8年中,我国逐步熟悉与积极参与了WTO争端解决机制。到目前为止,我国共起诉美国等其他成员6起,被其他成员起诉的案件8起。从目前案件审理的进展情况看,我与其他成员共同起诉美国的钢铁保障措施案获得胜诉;我告美国铜版纸反倾销案在成立专家组之前就获解决;我起诉美国的轮胎特保案尚在双方磋商阶段;我起诉美国的双反措施与禽肉案及起诉欧盟的紧固件反倾销案已进入专家组审理阶段。
在被其他成员起诉的案件中,美国等起诉我国的集成电路案、补贴案和金融信息案已在磋商阶段达成协议而了结,美国等起诉我国的汽车零部件案和知识产权案已经专家组裁决,其中知识产权案中我国刑事处罚门槛与海关对侵权产品的处理等核心问题被专家组认定不违反WTO规则。另外两起名牌产品鼓励措施与出口限制案仍在双方磋商阶段,尚未成立专家组。
从以上案件审理情况来看,WTO专家组与上诉机构对案件审理比较中立,在解释WTO相关条款方面是比较客观的。中国的参与也越来越深入。除了以上直接涉我的案件外,我们对60多起其他WTO成员之间的案件均以第三方身份参与,这对提高与锻炼我们自己的专业队伍的参与水平十分重要。在当前阶段,除了培养自己的专业队伍之外,我们还聘用了欧美等国的专业律师参加应诉,他们对提高中方的应诉水平与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
记者:在金融危机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世界银行等机构备受诟病,WTO虽然没有成为众矢之的,但要求改革的声音日益增强。您认为WTO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孙振宇:与IMF和世界银行相比较,WTO是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处理重大事务,不存在发达成员在IMF和世界银行主导表决权的现象。当然协商一致的原则从某种程度上也导致决策效率受影响,包括在多哈回合谈判等重大问题上,但毕竟这种体制比起IMF与世界银行完全由发达成员掌控表决权要民主得多。
在WTO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框架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决策的效率与透明度是不少成员关注的重点。
由于多哈回合谈判受阻,因此WTO作为一个国际组织在不断修改和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方面的工作明显滞后,在有效应对类似当前世界性金融危机与经济危机所带来的新形势、新挑战方面面临巨大挑战。尽管WTO争端解决机制总体运行不错,但也有部分成员认为存在解释WTO相关条款过程中超越权限、填补某些法律真空的现象。因此,WTO当务之急是尽早结束多哈回合谈判。今后再启动谈判时应注意限定在一个较小的谈判议题范围内,同时发挥各理事会与委员会修改与完善法律法规的职能,加强日常的立法工作。这样WTO的三大支柱包括现有法律法规的执行与监督、争端解决机制和不断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使其对世界贸易的顺利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