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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吴洁瑾 今年下半年起,市民无需再为修鞋、修伞等琐事而四处寻寻觅觅了。早报记者昨天从市容环境卫生行业2007年便民利民措施发布会了解到,“五一”前,一份《城市设摊导则》将出炉,并于下半年正式开始实施。市区部分路段经市民同意,可设置部分便民类摊点,对马路摊点不再一律封杀。
“上海无证摊贩可能在5万以上,光靠堵是行不通的。而且有些摊点确实便利了居民生活,因此我们允许城市化区域一部分小摊小贩的存在,给他们颁发临时许可证。”市市容局环卫处处长孙芝兴介绍,“目前考虑的基本条件是:申请临时设摊许可证的摊主必须在上海居住至少半年以上,同时要向所在街道提出设摊申请,我们将和有关部门共同听取街道居民的想法,老百姓赞成,我们才会颁发临时许可证。”而影响交通、算命占卦和夜排档等无证摊贩则将被坚决取缔。据悉,这也是上海首份指导城市摊位设置的行业导则,它甚至超越了一些部门法规,从细则上放宽了对城市设摊的严格限制。
对此,上海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主任杨雄认为,“导则”的出台是人性化的措施,也是和谐社会的体现。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对小商小贩的管理上都实现分区域、分场所和分时间管理,使其成为城市一道独特的风景线,上海此举正是借鉴了发达国家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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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马路摊贩新年有喜
早报首席评论员 鲁宁
今天的早报在头版刊登一则令人耳目一新的民生新闻:上海市将在今年“五一”前出台《城市设摊导则》,允许多年来一直受到城管取缔的部分街头游动摊点,在办理完简约的手续后合法经营。倘若此项市容管理之善政真如市容环卫局所言在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么,此举势必带来四个方面的正面效应:
其一、上海街头不时上演的“大盖帽”与游动摊贩之间“猫捉鼠、鼠戏猫”的荒诞剧将大为减少,使政府形象得到改善。与此同时,假如“导则”的施行被证明行之有效,上海此项变堵为疏的市容管理新政,将有可能为破解一个全国性的市容管理难题提供操作上的借鉴。
其二、方便市民日常生活起居,尤其是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市民,将因此获取由街头巷尾小摊贩所提供的差异化和低收费的服务。
其三、把部分游动摊点纳入正当经营范围加以管理后,利于居民小区周边的市容环境改善,利于减少游动摊点挤占马路而影响交通的副作用。
其四、在广大低收入市民的服务需求得到一定满足的同时,游动摊点经营者(其中既包括本市市民也包括来沪寻求生计的农村进城人员)正当的合法权利———首先是基本生存权,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满足和保障。
其实,以上四个方面的正面效应,我们还只是作就事论事的阐述。若从政府行政管理致力于善治的层面加以议论,那么,以上善政的推出,其要义更着重体现为市容管理开始贯彻以人为本的善治理念。所指的“人”既包括接受服务市民也涵盖提供服务的摊贩;所指的“本”则包括方便市民生活和确保摊贩的基本生存权利。
据市容环卫局的数字,目前在上海街头“非法经营”的游动摊点至少在5万个以上。事实上,这是个相当保守的估计数,考虑到卫生、工商、城建、公安、文化、食品安全监督等行政执法机构也有一定的街头执法管理职能、权限和执法对象,“非法经营”的游动摊点肯定远不止5万个以上。就算是这个数字,每一个游动摊点背后,往往维系着一张嘴甚至整个家庭的基本生计来源,仅凭此一条,我们称“导则”为善政,善就善在它有利于民生的改善!
早在2003年9月早报创刊的第三个月,上海有关部门为提高市民饮食的“安全系数”,曾动议对散布于上海街头的餐饮场所进行重新登记,凡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小饭店、小餐馆将因经营场地达不到规定面积而不能再行登记。此举倘若施行,意味着民生将大受影响。早报闻讯后,以连续报道的形式,并配发《公共政策当以民生为要》的社评(早报2003年9月8日),对此项动议中的政策举措提出了多角度的善意质疑,强调公共政策理该把便民利民作为政策实施的落脚点,简单地取缔餐饮“小字号”,对监督者来说轻松省事,可如此一来,又该由谁对广大市民和数十万外来餐饮从业人员的生计负责?所幸,有关部门最终接受了舆论的善意提醒,取缔餐饮“小字号”的政策被放弃。今天,我们之所以重拾旧例,是要作一番有价值的比对:当年,上海街头大量不足40平方米的餐饮“小字号”得已保留下来,社会舆论对政策纠偏作用功不可没。今日,市容管理部门在保持市容整洁和便民利民的“两难选择”中,调整工作思路,弃堵而行疏,其变管制为善治的动力又来自何方?显而易见,“动力”来自构建和谐上海的紧迫需要。
所谓“两难选择”,其实并不构成悖论,矛盾无法由对立转化为统一,往往与政策选择的不当大有干系。同样,大城市现代化进程中“脏、乱、差”治理与基本民生需求之间的矛盾,如果政策选择得当,也可以在不同阶段寻求各自的阶段性平衡。由此,我们寄望于上海的《城市设摊导则》为上述“平衡”走出一条新途。在此先向马路摊贩们祝贺新年有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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