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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袭李登辉的中国籍男子薛义已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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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2 23:0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自中华军事论坛】

10几天来,因为我的事,给大家带来很多麻烦。在此深表歉意。同时,对中国驻日使馆及国内各方面为我做的一切,表示由衷的感谢。

实事求是地讲,在做这件事之前,我并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在使馆方面与日方进行交涉的过程中,是不是付出了其他的代价,我的这种行为,是不是给我们的外交工作带来什么负面的影响,这些我都无从得知。

另外,如果我的行为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回国之后,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鉴于国内有很多人在关心着我的状况,......我觉得非常有必要向国人交代一下我的近况。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我于2007年6月9日下午,在东京成田国际机场向台湾人李登辉投掷了两瓶饮料,以暴行罪嫌疑被日本警方现场逮捕。当时应该是下午三点半到四点钟左右。在被逮捕的过程中,我没有做任何反抗,日方警察也没有对我有过什么人身伤害行为。虽然当时被人抓了一下头发,但因为是从后面实施的,我不确定是日方警察还是李登辉的支持者。

在日方警察对我做了全面搜身之后,我被带到成田机场警察署。之后,一直录口供到次日(2007年6月10日)零时30分左右。然后被带到该警察署的拘留所拘留。录口供期间,无刑讯逼供行为,并得到乌龙茶和盒饭。

2007年6月11日,我被带到千叶县千叶市的某个可能是检察院的地方,接受检察官的调查。简短的问话之后,调查告一段落。下午,被带到法院接受审判。当时没有宣布结果。回到检察院的临时号房不久,法院的判决下来了,拘留10天。当时以为这么快就结束了,真好。

回到成田机场拘留所,和同号房的一个日本人一说,他说还早呢,还要调查,最少要过三四天才知道最终结果。心情又变得沉重。

之后的几天里,接受调查,家里被搜查,等等。在被问到如果被处以某种判决,是否接受时,我回答,如果觉得量刑适当,就接受,否则会找律师咨询。如果律师也觉得量刑适当,那么就接受。

6月19日,最后一次被带到检察官面前。简短的问话之后,他说,经过多次调查,发现我的行为并无任何政治背景,我本人没有参加任何反对台独的组织,此次行为也没有造成人身伤害,所以再继续调查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20日,将会作最终判决,拘留到20日为止,将会进行罚款,金额最高是30万日元。判决将采用“略式裁判”形式。之后,关于略式裁判,向我做了一些解释。然后我签了同意做“略式裁判”的一个什么书。
   
6月20日,吃过早饭之后,被带出号房。换上自己的衣服,清点被警察扣押的物品。之后,和其他人一起,被再次带到千叶市检察院。大半天的等待之后,坐车来到法院,我被带到一个小房间,等待法官的到来。法官来了之后,打开手铐,宣读判决书,翻译帮着翻译成中文。签字画押,回到检察院交钱。然后,我就自由了。

在我被拘留期间,中国驻日大使馆的许(徐)、赵两位大使特地来他望过我,后来也是从他们那里得知,驻日大使馆的大使,参赞等众多人员,为了我的事而奔波。我公司总经理也来探望过我,安慰我。从他们那里,还有日本警察口中得知,国内有很多人在支持关心我,我真的很感动。

对于这件事,迄今为止,我都不觉得后悔。只是,对我的家人,我所属的公司,还有那么多的同学,朋友,我除了道歉和感谢之外,不知道该说什么。对我所属的公司,我特别想说的是,因为这件事,给公司及客户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如果公司要对我采取某种处分的话,罚款,降薪乃至于开除,我都毫无怨言。

最后,我想说的是,台独要反,但是工作还要做,学习也不能耽误。所以,我希望所有关心我,支持我的各位朋友,能尽快恢复到正常的工作学习中去。

再次感谢!

致礼!
薛义
2007年6月21




中国的血性男儿没有灭绝!
嘉定人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07-6-23 13: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6-25 14:3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敬礼!
 楼主| 发表于 2007-6-22 16:2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千叶地区检察厅20日对向台湾地区前领导人李登辉投掷饮料瓶的中国籍公司职员薛义提起简易诉讼。千叶简易法庭当天按检方起诉要求判罚薛义20万日元(约合1.23万元人民币)。 共同社报道称,薛义已缴纳了罚款,他表示自己讨厌李登辉。千叶检方认为薛义的行为没有组织背景。

  据起诉书称,薛义于6月9日下午3点半左右在成田机场第二候机楼出发大厅向李登辉投掷了两支饮料瓶。饮料瓶未击中,李登辉没有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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