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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第十六中学的初中老师,在校任教了好几个年头了,可是,在任教的这几年中,竟然联最起码的单位用工劳动合同校方都不于签订。国家规定的三金校方也没有给出。
最近,郑州16中为了减轻学校负担,决定辞退一部分老师。笔者的一位挚友首当其冲,该老师在这几年的任教期间,学校竟然没有与之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也没有三金享受。在上学期期末考试完成放暑假了,学校还假惺惺地安排其暑假期间老师值班,可在假期间,也就是本文发稿的前2天,该校的校长就通知这个老师,我们不要你了。该老师在与校长的谈话中,校长说,你7月份的工资也没有了;这个老师说,既然你们这么打算,那为什么还要安排我7月的老师值班?校长无言。老师又问,人家农民工还得要单位交三金,我为什么没有?这可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是公民所必须享受到的权利啊?!,校长回答:我们会考虑考虑的。
考虑考虑???用工合同、三金享受,这些可都是国家法律所规定的啊!我们这位校长竟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还要考虑考虑!!!看来他的权力可真够大的啊!这样的一位无视国家法律的人,还配做一个教人子弟的中学校长吗???
我们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对于这件事情,我将会作进一步的跟踪报道。
2007、07、13 发搞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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