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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三人中最后一名为庞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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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3-27 19: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金、瓶、梅三人中最后一名为庞春梅。

  春梅,在西门家中只是一个被“收用”过了的奴婢。论地位之重要,显然不能与吴月娘等妻妾相比;数笔墨的多少,在前半部也并不占相当的篇幅;就是写她与主人公西门庆之间的“淫”,也多用隐笔、简笔,远不能与金莲、瓶儿以及王六儿、林太太、宋惠莲等相比。可是,作者竟把她题于书名,序列第三,这里的奥妙究竟何在呢?

  这与作者的全书构思有关。《金瓶梅》是一部“以淫说法”的小说,作者就是从“淫”字着手,将腐烂透顶的封建社会进行无情的解剖。淫棍西门庆,当然是着重开刀的毒瘤。与之相应的,对于淫妇们的批判,也是作者的注意所在。东吴弄珠客曰:“诸妇多矣,而独以潘金莲、李瓶儿、春梅命名者,亦楚梼杌之意也。盖金莲以奸死,瓶儿以孽死,春梅以淫死,较诸妇为更惨耳。”(《金瓶梅序》)其实,金莲、瓶儿归根到底也是“以淫死”,而如宋惠莲、孙雪娥等也不能说死得不惨。然而,真正直接死于“淫”的,确实只春梅一个。她一生追求的就是“人生在世,且风流了一日是一日”(第八十五回)。西门庆有意要“收用”她,她二话没说就被“收用”了(第十回);后来,潘金莲又叫她“和你姐夫睡一睡”,她也二话不说就脱下湘裙,让陈经济“受用”了(第八十二回)。再后来在守备府里,又“难禁独眠孤枕,欲火烧心”,与一个个男人滥交。她不死于刀下、绳上、病中,而是“淫欲过度”,呜呼哀哉在姘夫身上。她的死正可以说是后来者居上,更直接鲜明地表达了作者“惩淫”的主旨。同时,春梅与陈经济作为映衬西门家衰败景况而存在的两个“后起之秀”,是后半部分故事展开的中心人物。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全书的总结性人物。她的死,象征着金、瓶、梅类的淫妇们死了,西门庆家死了,以淫为首的万恶社会必将趋向死亡。

  春梅不仅是全书布局上的一个重要筹码,而且也是一个有个性的形象。聪明、高傲、逞强、泼辣,一心想改变自己的地位,跻进妻妾的行列,而始终深深地打着一个奴才的印记。作者在第十回中介绍她时说:“性聪慧,喜谑浪,善应对,生的有几分颜色。”就凭着这些,色鬼“西门庆甚是宠他”,“收用了这妮子”。自此,她得了潘金莲的抬举,“只叫他在房中,铺床叠被,递茶水、衣服、首饰”,做些轻活细活,并且还“拣心爱的与他,缠的两只脚小小的”,立即成了一个身份特殊的丫头。她感恩报恩,马上为潘金莲出死力。首先,她为潘金莲争宠而向孙雪娥开刀时打响了第一枪。孙雪娥本来在妻妾中位居第四,在潘金莲之前,但由于她出身低贱,又长得稍逊色,所以不甚得宠,只居一个“炊事长”的位置,连春梅也不把她放在眼里,新来乍到的潘金莲要在西门家树立威势,孙雪娥无疑是最易攻破的一个。于是春梅故意向孙雪娥寻衅,然后与金莲合谋激怒西门庆三打孙雪娥,由此,潘金莲“要一奉十,宠爱愈深”,在西门家里稳住了阵脚。接着,春梅又为潘金莲隐瞒奸情立了一大功。当西门庆恶狠狠地手执马鞭子,审问脱得赤条条跪在地上的潘金莲时,就靠春梅“坐在西门庆怀里”,“撒娇撒痴”地编造了一套谎言,“几句话把西门庆说的一声儿不言语,丢了马鞭子,一面教金莲起来,穿上衣服,(一面)分付秋菊看菜儿,放桌儿吃酒”,一场凶险化成了欢乐。后来,潘金莲在打击、陷害宋惠莲、李瓶儿、如意儿的整个过程中,春梅始终是她的得力助手。她们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合伙霸揽汉子,共同兴风作浪,乃至干出了一起与女婿陈经济偷情的勾当。就这样,春梅一方面得到一家之主西门庆的宠爱,另一方面又是横行霸道的潘金莲的亲党,于是就傲气十足,自命不凡,非一般奴婢仆妇所比了。

  但是,她并不满足这样一种毕竟是奴才的地位,她渴望能正式加入主子的行列。为了达到这种目标,她也颇费了一些心计。第二十二回骂李铭的一出表演就颇为精彩。本来,乐工李铭是妓院出身的二房太太李娇儿的弟弟,西门请他来教春梅、迎春、玉箫、兰香四个丫鬟学琵琶、筝、弦子、月琴。这种环境里的青年男女在一起时打情骂俏也是常事。一天,迎春等三个丫鬟与李铭一起厮混,“你推我,我打你,顽在一块”,“狂的有些褶儿”。后来,她们出去闹了,剩下春梅一个,李铭教她演琵琶时,把她手拿起,略按重了些,这春梅就假装正经,怪叫起来,千王八、万王八地把他骂了个狗血喷头:

  好贼王八!你怎的捻我的手?调戏我?贼少死的王八!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呢?一日好酒好肉,越发养的那王八灵圣儿出来了!平白捻我手的来了!贼王八!你错下这个锹撅了!你问声儿去,我手里你来弄鬼?等来家等我说了,把你这王八一条棍撵的离门离户!没你这王八,学不成唱了?愁本司三院寻不出王八来?撅臭了你这王八了!

  直吓得李铭抱头鼠窜。她还一路骂给潘金莲、孟玉楼、李瓶儿、宋惠莲等人听,又指责“都是玉箫和他每只顾顽,笑成一块”,闹得个天翻地覆。这一下,不仅仅骂走了一个李铭,打击了迎春、玉箫、兰香,而且还大大抬高了她的声价。正如作者所说:“不意李铭遭谴斥,春梅声价竞天高。”特别是到后来,吴神仙来算命,她也能在众妻妾、女儿之中挨上一脚,而且相得特别好:“必得贵夫而生子”,“三九定然封赠”。她听后得意忘形,竟对西门庆说:“凡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莫不长远只在你家做奴才罢?”她已自认为不是奴才的料子了。以后,她总要为自己的“名位”争一口气,撒娇,搭架子,露出一副骄心傲骨。有一回,西门庆请她喝酒,她硬说“心里不待吃”,就是不喝;再劝喝口茶,她也似有如无地呷了一口,不当一回事(第三十四回)。西门庆要请众官娘子的客,叫她递酒,她见妻妾们都做了新衣服,就使性儿起来,说自己像“烧糊了卷子一般”,硬要西门庆答应多做几件衣裳,才喜欢起来,满足了她的虚荣心(第四十一回)。可惜的是西门庆死得早,没来得及让她升级。但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她被卖到周守备家后,凭着她的“好模样儿,乖觉伶俐”,终于爬上“夫人”的位置,过了做“主子”的瘾。
卑劣的奴才做了主子,比一般的主子对奴才更凶狠。当她还只是靠着特殊身份在潘金莲手下当“假主子”的时候,就对“下人”心狠手辣。大肆辱骂“贼王八”李铭、“瞎淫妇”申二姐,就可见一斑;尤其是对待同房里的丫头秋菊,她左一个“奴才”,右一个“奴才”,总是摆着主子的架势虐待她,甚至比真正主子的手段还残忍。第二十九回写金莲责怪秋菊拿了凉酒来,叫春梅每边脸上打她十个嘴巴,春梅却说:“皮脸没的打污浊了我手,娘,只教她顶着块大石头跪着!”于是不由分说,把秋菊拉到院子里,在烈日下顶着块大石头跪着。后来她真的做了周家夫人,为了剜掉孙雪娥这个“眼前疮”,硬找岔子,要剥掉她衣裳,打三十大棍。人家横劝竖劝,免褪她的小衣,可是春梅寻死觅活,大耍无赖,坚持把孙雪娥脱光了打得皮开肉绽,再卖给娼门。可见春梅心性之毒辣,比金莲有过之无不及!

  不过,奴才毕竟是奴才,不因为她地位的改变而抹掉了其奴性。她对“下人”的残虐,正是小人得志、奴才逞威的表现。而在主人面前,她从来是奴颜婢膝。我们且不谈她在西门庆、潘金莲乃至周守备前的邀宠,就从她对吴月娘的态度来看吧。春梅原是月娘房中的丫头,后来才调到金莲那里的,因而她对月娘是特别尊敬的,更何况月娘是一家的主妇!月娘遣走她时,颇为刻薄,“教她罄身儿出来”,衣服都留下;后来,形势又有了变化,月娘迅速衰败,春梅却贵为夫人。此时,双方相见,春梅仍一如既往:

  吴月娘与孟玉楼、吴大妗子推阻不过,只得出来。春梅一见便道:“原来是二位娘与大妗子!”于是先让大妗子转上,花枝招展,磕下头去。慌的大妗子还礼不迭,说道:“姐姐,今非昔比,折杀老身!”春梅道:“好大妗子,如何说这话,奴不是那样人。尊卑上下,自然之理。”拜了大妗子,然后向月娘插烛也似磕头去。月娘、玉楼亦欲还礼,春梅那里肯,扶起磕了四个头,说:“不知是娘儿们在这里,早知也请出来相见。”月娘道:“姐姐,你自从出了家门,在府中一向奴多缺礼,没曾看你。你休怪!”春梅道:“好奶奶,奴那里出身,岂敢说怪?”

  吴月娘是西门庆的正妻,一家的主妇,贯串始终的重要人物。

  然而,她又是历来《金瓶梅》人物评价中分歧最大的一个形象。崇祯本批评她具“圣人之心”,是一个“可敬”的贤德之妇(第六十一回);而清代的张竹坡一反常态,效金圣叹攻击宋江的故伎,处处指摘她奸诈、贪婪、愚顽及纵容丈夫做坏事等等,竟论作全书中最坏的一个女人。时至今日,不少人还是把她看作是“一个阴险人物,只是披了一张假正经的画皮而已”。

  吴月娘究竟何许人也?我觉得在分析她时必须把作者创作的主观意图与后人的客观认识区别开来。在作者心目中,吴月娘无疑是一个用来与“淫妇”们作对比的符合封建道德规范的“恁般贤淑的妇人”(第十八回)。这在小说的最后结尾处表现得最清楚不过了:“……月娘到老,寿年七十岁,善终而亡,此皆平日好善看经之报也。有诗为证:……楼月善良终有寿,瓶梅淫佚早归泉;可怪金莲遭恶报,遗臭千年作话传。”这一回,作者还通过普静师父的嘴说,她之所以有一个儿子,也是“平日一点善根所种”。显然,作者对她的盖棺论定是“善良”的。

  吴月娘的善良、贤惠,固然与她“禀性温柔”有关,更重要的是由于这个出身于吴千户家的小姐,深受了封建道德的熏陶,处处用三从四德来束缚自己。以顺为正,克尽妇道,就是她的忠实信条。有一次,由于潘金莲的挑唆,她与西门庆一时不说话。这时,她的弟弟来劝她说:“你若这等,把你从前一场好都没了!自古痴人畏妇,贤女畏夫,三从四德,乃妇道之常。今后姐姐,他行事,你休拦他……才显出你贤德来。”这就从侧面反映了她所接受的家教。在这种家教下,她作为西门庆明媒正娶的妻子,必然将忠于丈夫、顺从丈夫作为生活的基点,从中显示出这个温柔女子的持重,宽厚、善良、贞洁的贤德来。

  她忠于丈夫,首先表现在私生活上无懈可击。在西门家里,淫气冲天,人欲横流,而她足不出门,目不邪视,举止稳重,品格端庄,犹如一株出污泥而不染的芙蓉,洁身自香。西门庆死后,她也一再摆脱别人的引诱与威逼,保清白于最后。这不但与众淫妇形成了鲜明对比,而且与三醮的孟玉楼也有区别。她帮助西门庆主持内政,忠诚其事,处事公正。与五妾相处,不妒不骄,“一回家,好娘儿们亲亲哒哒说话儿”(第六十四回),受到大家的敬重。就是潘金莲,在她面前也会感到有一种邪不胜正的压抑感。吴月娘为了西门庆“早见嗣息,以为终身之计”,乃吃斋祈天,诚心祝愿。后来,尽管李瓶儿先得子,她也关怀备至,视同己出。这一切都出于对丈夫的忠诚,不失为一个贤淑大妇的身份。

  那么,何以谓月娘“奸险”呢?有人说,她让女婿陈经济出入内闺,是谓“引贼入室”;她为求子而焚香祷天,是故施巧计;诸如此类,可以说不是硬加罪名,就是无中生有。事实上,真要数月娘罪行的话,主要就是张竹坡说的这一点:

  若夫西门庆杀人之夫,劫人之妻,此真盗贼之行也,其夫为盗贼之行,而其妻不涕泣而告之,乃依违其间,视为路人,休戚不相关,而是以为好好先生为贤,其为心尚可问哉?
特别是西门庆拐骗李瓶儿的财物时,她还出主意:“那箱笼东西,若从大门里来,教两边街坊看着不惹眼?必须如此如此:夜晚打墙上过来,方才隐密些。”后来,就是照这个法儿办,而且由吴月娘亲自领头接运,运来的财物又藏在月娘房里。从这件事看,确实可以给吴月娘安上个助纣为虐的罪名。

  不过,细细考察,本性善良的吴月娘对西门庆的“盗贼之行”并非事事怂恿或不闻不问,时或也有所规劝。第二十一回写月娘祈天时,就担心“夫主流恋烟花”,希望他“弃却繁华”,西门庆听后一时十分感动,说“我西门一时昏昧,不听你之良言,辜负你的好意,正是有眼不识荆山玉……”(崇祯本为了突出这一点,在第一回就加了一段正面规劝西门庆少与应伯爵一干人去鬼混的话)。再如西门庆将无辜的来旺解官时,月娘也曾“再三将言劝解”:“奴才无礼,家中处分他便了,好要拉剌剌出去,惊官动府做甚么?”西门不听劝解,她出来大发牢骚,骂丈夫“恁没道理,昏君行货”,“贼强人他吃了迷魂汤了,俺每说话不中听”!就是盗运花子虚家财物及图谋李瓶儿一事,她也曾苦口婆心地规劝过。请看第二十回当她听说西门庆为讨好潘金莲而骂她“不贤良的淫妇”时的发作:

  他背地对人骂我不贤良的淫妇,我怎的不贤良的来?……自古道:顺情说好话,干直惹人嫌。我当初大说拦你,也只为好来。你既收了他许多东西,又买了房子,今日又图谋他老婆,就着官儿也看乔了。何况他孝服不满,你不好娶他。……他自吃人在他根前那等花丽狐哨,乔龙画虎的,两面刀哄他,就是千好万好了。似俺每这等依老实,苦口良言,着他理你理儿!你到如今,反被为仇。正是前车倒了千千辆,后车倒了亦如然。分明指与平川路,错把忠言当恶言。

  可见,吴月娘并非一味助纣为虐,不作劝告,而是往往劝了“不中听”,甚至“当恶言”,还要给她戴上一顶“不贤良的淫妇”的帽子。她感到委曲,感到懊恼,但在那个“夫为妻纲”的社会里有什么办法呢?为了博得“贤良”的美名,不能不顺从,顺从,再顺从!因此,可以说,吴月娘的助纣为虐之行,并不是出于她的本性的表现,而是屈服于“妇道”的产品。她的恶,完全是封建礼教逼出来的,是封建礼教三从四德之恶。

  至于说吴月娘奸诈,也有点冤枉。在《金瓶梅》的娘儿们中,要数李瓶儿和她最老实,不机敏。她常常忍不住气当面骂人,或者中人家的圈套,上别人的当。比如第八十一回写来保送迎春、玉箫给翟谦,不但路上奸了这两个女孩,而且将赏得的两锭元宝回家时克扣了一锭,还将言语恐吓月娘。月娘不知是真,甚是感他不尽,打发他酒馔吃了,又拿了一匹缎子与他妻子做衣服穿。在这里,正如崇祯本所批:“月娘若呆,终不失为好人。”她斗败阴险、泼辣的潘金莲,并不是因为她的奸险胜过潘金莲,而完全是靠她正妻的地位、贞洁的历史、当时的公理,堂堂正正地将潘金莲压服。如第七十五回潘金莲撒泼,坐在地下打滚,自打嘴巴,松散头发,大哭大闹,也无济于事,因为潘金莲毕竟低人一等,不清不白,毫无道理。最后金、梅被斥卖,也完全是她们自作自受,并不是吴月娘施行了什么阴谋诡计的结果。这正如她识破奸情时斥责金莲所说的:“六姐,今后再休这般没廉耻!你我如今是寡妇,比不的有汉子。香喷喷在家里,臭烘烘在外头,盆儿罐儿都有耳朵!……我今日说过,要你自家立志,替汉子争气!”作为一个正统的大妇,要守住丈夫留下的一切,她是决不容许潘金莲败坏门庭,而不得不采取这样的断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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