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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向公安部举报称微软黑屏是最大黑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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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5:5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北京律师董正伟向公安部举报微软黑屏计划,称其侵犯用户隐私、危害信息安全,是中国最大的黑客行为,要求公安部展开侦查并追究微软公司的刑事责任。董认为,微软行为已触犯《物权法》、《合同法》、《垄断法》和《刑法》。

北京晨报10月21日报道 昨日,微软在中国启动Windows XP和Office的正版验证行动,盗版用户的电脑将每小时黑屏1次,并会不断弹出提示窗口提醒正在使用盗版软件。此举一出,引发广大电脑用户争议。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律师已向公安部举报, 微软黑屏触犯多项法律。

根据此前微软公布的“黑屏”计划,预计在一个半月内,分批次通知到所有XP专业版操作系统用户。并称这是一项全球行动,并非只针对中国市场。

针对此举电脑用户持不同意见。许多用户担心“既然微软可以弄黑我的电脑背景,那他可以自由进入我的电脑,甚至操控我的电脑,侵犯我的隐私。”还有人表示,正版微软价格过高,一般中国用户无法承受。但是,许多用户对此举表示支持,他们认为微软利用自己的技术打击盗版,可以理解。

昨日记者获悉,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已向公安部举报微软黑屏计划侵犯用户隐私、危害信息安全,是中国最大的黑客行为,要求公安部展开侦查并追究微软公司的刑事责任。

记者对董正伟进行电话采访。董认为,微软行为已触犯《物权法》、《合同法》、《垄断法》和《刑法》。

董正伟称,前期微软通过打击“番茄花园”等盗版软件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已获得利益补偿,不能再打击用户。根据《物权法》、《合同法》、《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当用户从市场上购买并安装了软件之后,整个计算机系统的财产所有权就为购买者所有,用户会在电脑中保存隐私信息、商业秘密甚至国家机密。但微软利用自身的市场垄断地位,未经用户同意,肆意侵入用户计算机系统的行为,已经对公民的隐私权构成了侵犯,对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构成了威胁。

董正伟称,根据《刑法》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微软通过互联网信息侵入手段,可能会导致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甚至破坏重要的信息资料,危害信息安全,并已经造成互联网恐慌。因此,微软的行为是一种“黑客”攻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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