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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习生再次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月17日,3名中国女实习生向大阪地方法院递交诉状,指控所在公司让她们超时劳动且只肯支付低廉工资,因此诉求公司和派遣行会赔偿1400万日元。
据《日本新华侨报》了解,3名中国女实习生都是来自中国河南省,2006年1月到达日本。她们所在的岩出市一家缝纫公司,让她们每天缝制服装到深夜,但每月只给每人支付7万日元,而实际应该支付的最低月工资是11万日元。还有,她们被迫长时间加班劳动,但每小时的加班费仅为200日元。当地法律规定的每小时最低加班费则是615日元到793日元。
今年3月,日本和歌山劳动标准监督署介入此案,调查后以涉嫌违反日本《劳动标准法》,将对3名中国实习生所在公司的社长和派遣行会的起诉意见书送到地方检察院。
4月17日下午4点,3名中国女实习生在和歌山市律师会馆与新闻媒体见面。一名29岁的中国实习生含泪讲道:“我们来到日本的目的是要学习技术,是要挣钱,没有想到会受这种非人的待遇。我们打这场官司的目的,不但是要求经济上的赔偿,更是想让日本的公司在今后能够遵守日本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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