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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
常见法律问题:
第三人侵害未成年学生,学校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未尽教育、管理、保护义务造成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由雇主承担责任;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雇员工伤的雇主责任;发包人和分包人与雇主的连带责任;义务帮工致人(遭受)损害;等等。
精神损害赔偿
受害人(近亲属)有权对下列行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侵害生命权;侵害健康权;侵害身体权;侵害姓名权;侵害肖像权;侵害人格尊严权;侵害隐私权;对他人实施性骚扰;侵害法人或其他组织人格权;等等。
侵害名誉权问题
新闻报道名誉权纠纷;批评文章名誉权纠纷;转载作品侵犯名誉权;医患之间的名誉权纠纷;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批评、评论与名誉权的保护;新闻出版单位的补救措施及责任;等等。
律师办理侵权案件的依据
1、民法通则
2、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3、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5、最高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6、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7、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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