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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到2000年财政性教育支出应达到GDP的4%目标,至今这一比例却远远未能达到。对此,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日前解释称,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中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3月26日《新京报》)
若干年前,我们就喊出了“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的响亮口号,在财政收入只占GDP12.6%的1993年,尚且提出“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本世纪末达到4%”目标,而现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上升到20.8%,我们反倒变得更“理性”和“务实”了———达不到“4%”目标的原因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太低。
赵司长说,去年全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大致是20.8%,而发达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基本上都在35%以上,许多发展中国家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25%以上,所谓“大河不满小河浅”。但问题是,构成整个“水系”的,不独财政性教育支出这条“小河”,比如政府行政成本支出也是一条很典型的“小河”,但据《中国青年报》报道,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已增长87倍,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从4.71%上升到19.03%。
说到底,要达到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关键在于公共财政究竟应该是“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还是“再穷不能穷政府,再苦不能苦官员”。摘自《燕赵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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