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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或将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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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14 12:0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年底将近,随着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接近尾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望重启。
    统计显示,从2006年到2007年1月底,共有22家A股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证监会批准;然而从2007年2月至今,只有1家上市公司提出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但尚未获得证监会批复。

    究其原因,去年以来股市不断走牛,随着上市公司
股价节节攀升,股权激励的行权获利空间不大,在此情形下,上市公司管理层并无太大动力推出股权激励计划。业内人士透露,目前仍在酝酿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司也就10家左右。

    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从2007年3月19日开始,证监会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将上市公司治理水平作为股权激励等审批事项的前提条件或重点关注事项。根据这一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需要在相应时间前完成公司治理自查、公众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这无疑对于股权激励的健康实施具有重要意义。这也意味着,在此项活动结束之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际处于被冻结阶段。然而,随着治理专项活动已近尾声,近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望重启。

    应该说,股权激励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实施股权激励后,公司管理层持有股权期权,这样将其自身利益与承担的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可以解决企业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一致性问题。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希望,通过这项制度,充分调动高管人员和科技骨干的积极性,更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关部门推进这一制度的方向不容置疑。

    但是,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实施,相关部门和企业在实践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一些公司高管可能为了行权而人为操纵股价,本来旨在促进企业长期业绩增长的激励方案,却变成了促使激励对象追求短期利益的诱因。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相关办法有望得以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业内人士透露,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相关操作细则,针对上市公司高管可能会在行权前操纵股价问题,有关部门准备出台细则,要求股权激励行权必须与业绩挂钩。如果公司股价上涨较大,但公司业绩并未有太大提升,公司高管的行权行为就可能受到限制。(记者 王婷 郭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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